各相關研究生:
按相關要求,現啓動2022-2023學年家庭經濟困難研究生認定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認定範圍
1.未認定爲家庭經濟困難研究生老生,以及未通過“新生服務網”申報者,需要進行認定。
2.碩轉博研究生,需用博士研究生身份重新認定。
3.2022級秋入學新生,已通過“新生服務網”申報者,仍需按照通知在研究生管理系統中進行申請,並遞交相關材料。
4.往年已認定爲家庭經濟困難研究生的,無需再次認定。
5. 家庭經濟困難研究生建檔者,才有資格參與社會助學金的評選工作,以及作爲國家助學貸款、“綠色通道”學費緩交、臨時困難補助、愛心基金等的資助對象。
二、認定類型
參照杭州、海甯、甯波、舟山等校園所在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結合生源地經濟發展水平、學校收費水平、學生家庭經濟能力等因素,將家庭經濟困難研究生確定爲家庭經濟困難和家庭經濟特別困難兩個檔次。
(一)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可認定爲家庭經濟困難研究生:
1.家庭收入低,缺少經濟來源的;
2.家庭成員患重大疾病或傷殘,基本喪失勞動能力的;
3.家庭遭受自然災害或突發意外事件造成較大財産損失的;
4.其他情況導致家庭經濟困難的。
(二)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可認定爲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研究生:
1.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學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學生、特困供養學生;
2.孤兒、烈士子女、持證殘疾學生及殘疾人子女;
3.城市低保邊緣家庭學生、低收入農戶家庭學生;
4.其他情況導致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不能認定爲家庭經濟困難研究生:
1.在評定過程中虛報家庭經濟情況或存在其他弄虛作假行爲者;
2.有不合理消費行爲或奢侈消費行爲者;
3.其他不能認定爲家庭經濟困難研究生的情形。
三、認定流程
1.請需要認定的同學,2022年9月24日—10月7日登錄“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統”http://grs.zju.edu.cn。在“經濟困難生”模塊如實填報家庭經濟情況,提出申請;
2.並填寫附件1《浙江大學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家庭情況說明表》(其中家庭情況說明請填寫具體,將作爲後續各類助學金評定的參考)和附件2《浙江大學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信息表》;
家庭經濟困難生認定無需提供證明材料,只需提供學生本人簽名的家庭情況說明表;
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生認定的研究生提供相關證明和學生本人簽名的家庭情況說明表(已有材料即可,不需另外蓋章)。
入學時提交過家庭說明材料的同學不需重複提交家庭說明材料,但需按流程提交附件1、附件2。
3.根據認定類型,在10月8日00:00之前將附件1和附件2電子版發至郵箱:zjujxxytw@163.com(郵件主題爲:經濟困難生認定+姓名),並將附件1纸质版、有必要的证明材料、家庭經濟情况说明(請如實詳細描述家庭情況,並附本人簽字),交至開物苑1幢409室。
疑問咨詢:劉老師、劉同學
聯系郵箱:zjujxxytw@163.com
聯系電話:13372547058劉同學
附件1 浙江大学家庭經濟困难学生认定家庭情况说明表.docx
機械工程學院研究生資助委員會
2022年9月24日